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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建筑施工保卫部(处)备案流程

发布时间:2014-06-18

一、学院凡新建、改建、扩建及翻建工程和内部设施的改造,在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在学校保卫部(处)网页下载校内施工安全责任书,由学院发包部门与承包单位签定校内施工安全责任书,明确规定甲(校方)、乙(施工部门)双方的防火责任。校内施工安全责任书在施工前由甲方报保卫部(处)备案;

二、施工期间凡在学校楼内、各类仓库、配电室、集体宿舍、图书馆、食堂内进行电、气焊者,临时锅炉、取暖火炉者。须在学校保卫部(处)网页下载校内动火审批单,在学校甲(校方)同意下,在审批单写清使用地点、时间、人员、防火设施配备后报保卫部备案;

三、施工部门(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及各岗位各工种的防火责任制;

四、施工部门(乙方)在施工现场,大型施工部门还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增强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