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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

金宝搏官方网站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6-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在岗、谁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保卫部(处)是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学校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指导学校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学校防火安全会议;组织学校消防演习;组织日常及节假日、重点时期全校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建立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做好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消防常识和逃生常识宣传等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以下简称“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在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逐级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四、各部门安排专人担任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员,参加学校防火安全会议,贯彻传达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在学校保卫部(处)指导下检查、落实本部门消防安全职责;组织本部门师生员工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演习。

五、学生宿舍、食堂、礼堂、网络中心、地下车库、图书馆、供水供电供热系统、实验室、档案室、仓库等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门(部位),应根据相关法规,结合本部门特点,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六、各部门和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建立防火档案,做好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七、校园内施工,主管部门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到保卫部(处)备案,保卫部(处)进行施工安全检查;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需向公安机关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主管部门将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结果报保卫部(处)备案。

八、学校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由保卫部(处)签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存在隐患的部门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送保卫部(处)备案;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书面报告主管校领导,到保卫部(处)备案。

九、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在保卫部(处)指导下,主办部门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规定,并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经保卫部(处)对活动现场及预案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十、保卫部(处)严格按规定进行学校消防器材和火灾报警系统维保,确保消防器材和火灾报警系统完好有效。各部门室内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保卫部(处)定期检查,其它部位消防器材由保卫部(处)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

十一、校内出租房屋的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管部门负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报保卫部(处)备案。

十二、一旦发生火险,根据《金宝搏官方网站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立即进行处置;对发生的火险事故,根据没有查清火因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改进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十三、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本规定执行。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规定自行废止。

十五、本规定由学校保卫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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