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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分工会文明教工、文明办公室评选制度

   发布日期:2017-10-23
          为了深入细化开展北校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提升北校区教工文明素养水平,不断创新文明创建成果,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工作创新、推动学习创新、引导生活创新,整体服务学校改革与发展大局,树立优良的社会形象,根据工作计划,北校区分工会决定每学期在校区范围内(含公寓值班室)开展评选“文明教工”和“文明办公室”的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文明教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关心国家大事学习政治、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

2)严格遵守学校及北校区的规章制度,工作态度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自觉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无家长、学生投诉;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奉献,为人师表。

5)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会议,积极参与办公室活动,勇于挑重担,在本职岗位上取得良好业绩。

6)与领导、同事相处融洽;佩戴胸卡;通信方式畅通无阻。

7)违纪违规一票否决。凡出现有违纪违规的行为,一律不具备评选文明教职工基本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2文明办公室条件:

1)办公室环境整洁有序,个人仪表服饰端庄得体,合乎规范;

2)同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尊重、相互协作、互相帮助;全室人员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办公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高声喧哗。

4)做好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办公室内不放贵重物品,下班前关好门窗、电灯和空调,注意计算机、空调的使用安全。

5)违纪违规一票否决。科室成员凡出现有违纪违规的行为,一律不具备评选文明办公室的基本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选数额:

1文明教工对照条件,名额不作限定;

2文明办公室评选面控制在50%左右。

3在分工会评选文明教工和文明办公室的基础上,将按校工会评选条件推荐初步候选人,参加全校交流评选。

三、评选办法:

1文明教工:采取个人自评申报,科室推荐,分工会讨论、报党总支委员会审批。

2文明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在科室总结的基础上,通过自评、申报,分工会讨论,报党总支委员会审批。

四、评选时间:

每学年1231日前,各科室把推荐名单及书面事迹材料报分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报作无效和放弃处理。每年开学初结束全体大会上予以表彰,并用处基金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