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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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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关于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鼓励毕业生就业创业,减轻毕业生求职创业负担。现开展2021届毕业生进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年度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且未领取过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2021届毕业生:
1.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2021届毕业生:毕业学年内(2020年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3.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5.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具有以上情况一项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过去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9月2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补贴类别为务必填写,签名处需要签写本人联系方式。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3.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帐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申请人本人签字的《承诺书》原件及照片(附件2)(照片只需要在上传系统时提交)

5.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

(2)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

(3)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以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同学不需要自己提交证明,学校统一出具)

注: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3: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二)填报信息及初审申报

负责人登陆“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于2020年10月6日前通过系统录入申请人信息和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卡号,上传身份证;根据申领条件上传相关证件(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申报系统:http://www.bjrbj.gov.cn/bys/zzpq

传注意事项:

1.补贴类型为低保,必须上传低保证原件照片;

2.补贴类型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农户),必须上传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的原件照片;

3.补贴类型为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需要提供父母一方的残疾证,并必须上传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

4.补贴类型本人为残疾的,必须上传残疾证原件照片;

5.补贴类型为特困人员,必须上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照片

(三)公示

法学院将系统导出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建议时间段:2020年10月6日至10月12日)。其中,公示的身份证号码要注意隐藏或遮挡部分数字;对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家庭困难情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享受补贴毕业生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的确需要公开的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不需要公示。

(四)初审申报

公示结束后院系申报负责老师于2019年10月12日下班前通过系统进行上报。

各班贯彻文件精神,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抓紧填报信息和递交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及材料的问题延误申报,各班生活委员需要将同学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在9月28日前提交法学院。

2.个人申请书及个人承诺书原件从今年开始不再交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由各院系自行存档留存,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视情况进行抽查。

(五)准备现场复审材料

市教委将汇总的申请人信息与数据库进行对比,确定名单后通过系统反馈结果,确定名单后通过系统反馈结果。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将结果反馈各院系修改的同时,准备以下复审所需材料报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10月12日-10月14日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六)现场复审

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各高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

(七)查询发放状态

复审通过后,高校可通过系统查询补贴发放状态。

(八)反馈发放结果

补贴成功发放后,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拨付情况向申报高校反馈,高校通过系统打印《已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并提醒相关申请人及时查收。

附件1: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2: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附件3: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4: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