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合作办学» 校际合作

与北京市海淀区葛兰广播人才培训学校合作办学

 
合作办学协议书
 
甲方:金宝搏官方网站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乙方:北京市海淀区葛兰广播人才培训学校
第一章  总 则
一、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合作,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培养高等职业专门人才。
二、合作项目
双方联合宣传,甲方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学籍管理、提出教学管理要求等,乙方负责实施专业招生考试、制定和实施培养方案,合作培养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适用2012级新闻采编与制作高职专业。经双方认定可以继续合作,并续签协议。
四、学费分配
甲方支配学生学费总额的50%,乙方支配学生学费总额的50%
第二章  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 负责专业的申报,及时传达国家和学院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负责招生咨询、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
   3. 负责收取学生的学费及教材费,并开具收费发票。
4. 负责支付学生每月50元的生活补助、新生军训费和财政专项奖学金。
5. 负责提出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并对培养方案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
6. 负责提供教学计划以内的教学场所的使用。
7. 负责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8. 负责学籍管理,统一协调学生管理工作。
9. 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核,毕业证书的制作和发放。
10. 负责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并对相应课程老师进行指导。
二、乙方的责任
1.参与招生宣传、负责专业招生考试及配合招生工作。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制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
3.负责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教学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并负责支付相应课程教师的讲课费。
4.按照学院要求负责承担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人选要求报高职学院备案),并接受高职学院统一管理;学生的正常要求要通过管理人员上报高职学院,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
5.负责支付班主任费和辅导员部分工资(叁万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并人事处同意,辅导员的待遇按学校人才派遣员工待遇标准支付,其中乙方年支付叁万元在结算学费时一并扣除,其余部分由甲方一并支付。
6.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包括教学组织、教学安排、教材的选用及发放等)。
7.负责学生管理和日常生活管理,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甲方制定的学生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与管理秩序。
8.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及就业工作。
9、承担办公设施的使用费用,包括办公室租金及其水电等费用。
第三章  本协议的变更、中止、终止及不可抗力
一、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协议的中止
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违背协议约定,在对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仍未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完成未完成的教学任务。
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教学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的终止和不可抗力
1、本协议有效期满时,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提出续签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续签本协议。
3、由于政策原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和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预定条件履行的,一方应立刻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按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应共同对参加本项目学习的学生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生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四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违约责任的认定和赔偿
1、签约的任何方,如不能按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一方的责任、义务和承诺,均视为违约行为。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或给签约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一方不当行为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或社会相关方面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国家法律及政府法令,均视为单方面违约,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一方不当行为引发与第三方纠纷,致使无责任的签约方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无责任的签约方有权要求有违约责任或实施不当行为的签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争议的解决
1、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欲告之对方的重要事项,以书面确认函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章    
一、如学生提出质疑、投诉或诉讼,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各负其责,由签约负责方负责妥善解决。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具有法人授权书)签字盖章成立,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