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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法学专业培养方案(2016年)专家论证会

部门:法学院  发布日期:2016-05-21
 
为顺应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适应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需要,迎接2017年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法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在前期调研和分析讨论基础上形成了《法学专业培养方案(2016年)》(专家论证稿),于2016520日上午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同行专家进行专题论证。
中国政法大学评估办主任田士永、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薛峰、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吴高臣、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周友军、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俞亮、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学系主任申海恩等专家莅临指导。学校党委书记李明舜、副院长王练出席会议,教务处、质量监控处负责同志和法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学院院长周应江主持。


 
王练在致辞中介绍了学校概况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强调了本次方案培养修订的原则和要求,希望专家对法学专业培养方案提出宝贵意见。法学院副院长邢红枚汇报了修订背景、2012年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本次修订的过程、思路、内容与困惑等。与会专家对法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与评议,发表了非常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专家们结合法学教育发展趋势和各校的经验做法,认为法学专业2016年培养方案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清晰、课程体系设置较为合理、突出了实践教学和妇女维权特色,已经比较成熟。专家们还就如何协调公共课与专业课的关系、实践教学课程的学分设置、选修课的教学内容与安排等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李明舜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修订培养方案要准确把握本科教育的定位,要在遵循人才培养基本规律、基本规范、基本要求基础上打造特色,要做到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课程之间的匹配与衔接,突出每门课程的贡献点、贡献率,同时要坚持“道”、“术”并重。
会后,法学院将组织教师对培养方案作进一步的讨论、修改、完善,及时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