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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搏官方网站 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

校研字[2014] 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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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增强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研究生 “助教”、 “助研”和 “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岗位设置
 1. 研究生“助教”是指研究生承担学校本科、高职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指导和协助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 “助教”岗位由校内各教学单位提供。
 2. 研究生“助研”是指研究生协助导师或课题组从事资料收集、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等工作。“助研”岗位由导师或相关课题组提供。
 3. 研究生“助管”是指研究生承担学校党政管理部门、教学教辅单位的辅助管理工作。“助管”岗位由学校党政管理部门、教学教辅单位提供。
 为保证研究生既能增加实践经验又不影响学习,要求上述三类岗位设置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6小时,不超过12小时。设岗单位须为“三助”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申请条件
 我校或与外校联合培养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且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学业优良、学有余力。
 三、申请与聘用程序
 1. 聘用部门于每年6月初、12月初根据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需要,将“三助”岗位计划表(附件2)报研究生处审核。
 2. 研究生处根据学校核定的“三助”经费,结合各部门岗位申报情况,统筹设置岗位,并报研究生工作主管校领导审批。
 3. 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研究生处将学校审核批准后确定的本学期“三助”聘任计划指标通知至各聘用部门,并公布。
 4.研究生根据岗位职责、岗位条件提出申请,填写《金宝搏官方网站 研究生兼做“助教”、“助研”、“助管”申请表》(附件3)。经导师和培养院系同意后,报聘用部门审批。
 5. 聘用部门本着“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查。同等条件下,聘用部门优先考虑聘用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聘用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审批。审批后由研究生处公布聘用名单。
 6.聘用部门如需临时设岗,岗位计划需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连同岗位职责、岗位条件及岗位工作量等提交研究生处。
 7. 受聘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兼做“三助”工作,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聘用部门提出申请,聘用部门批准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8. “三助”的聘期由聘用部门/聘用人确定。每个研究生原则上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四、工作考核
 1. 聘用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考核”的原则,聘期结束后, 研究生填写《金宝搏官方网站 研究生兼做“助教”、“助研”、“助管”考核表》(附件4),由聘用部门/人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要求由聘用方负责报送研究生处。
 2. 凡在聘期内违反国家法规、学校纪律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研究生,视为岗位考核不合格,聘用部门应取消其聘用协议,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酬金标准及发放
 研究生兼做“三助”酬金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5/小时。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足额提取6%)、社会捐助等资金提供“三助”酬金。“助教”按其所助教课程的实际课时计算酬金,从所助教的课程酬金中支付;“助研”由所聘课题组负责人从科研经费中支付;“助管”酬金由学校统一支付。
 “助管”酬金按月发放。聘用部门每月25日前将《金宝搏官方网站 研究生“助管”上岗情况统计表》(附件5)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后于次月上旬发放酬金。“助研”、“助教”酬金发放办法由聘用部门/人和所聘研究生协商确定,建议参照执行“助管”酬金发放方式。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