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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力量支持中小学体育、美育特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艺〔2014〕7号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7-06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力量支持中小学体育、美育特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艺〔2014〕7号

各区县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发挥北京高等学校、社会力量在体育、美育方面的优势和引领作用,帮助中小学全方位、多样化、深层次地开展学校体育、美育工作,2014年,市教委将开展高等学校、社会力量支持中小学体育、美育特色发展工作(以下简称“ 支持中小学特色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推动中小学体育、美育工作,科学、有序、和谐地发展。支持中小学办学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增进优质教育供给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进一步强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办学宗旨,以及履行创新型国家建设赋予高等学校的重要使命。
    二、目标任务
    开展支持中小学特色发展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部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持续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办有特色、学生学有专长,提升整体办学水平的重要任务。
    通过这项工作,一是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体育、美育工作,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二是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学校办有特色,增加吸引力和影响力,进一步缓解择校矛盾;三是要充分发挥首都各方面资源优势,强化高校、社会力量和中小学的协作共建、资源共享,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形成育人合力。
    三、实施办法
    根据市教委统一部署,此次重点在小学阶段开展与实施支持中小学特色发展工作,将对东城、延庆等12个区县(其他区县2015年实施)130余所小学体育、美育特色发展提供支持。
    首批参加支持的单位有:中央音乐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等20所中央和市属体育、艺术院校(或有体育艺术专业的高校);国家大剧院等国家艺术机构;中央芭蕾舞团和北京京剧院等艺术院团;中国合唱协会、中国音协中国管乐学会等行业协会推荐的艺术家工作室、以及体育俱乐部。
    方式采取支持单位在小学挂牌基地学校、特色学校、项目实验学校、艺术家工作室、体育俱乐部等形式。
    经费由市级统筹安排,中央及部属高校和艺术团体等机构按共建经费拨付,市属高校按专项经费拨付(其中涉及人员经费部分下达被支持学校,由学校按工作计划及完成工作量支付),用于支付支持单位人员经费和相关工作。区县承担开展这项工作所需的办学条件改善和配备体育、艺术活动设施设备相关经费。
    四、时间安排
    3月底前,市教委对高等学校、区县教委、小学负责人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4月中旬,区县教委组织小学与支持单位完成协议框架签署。
    5月至6月,对小学相关筹备工作进行评估。
    7月,各支持单位申报项目经费文本(按所支持学校、项目列明细)。
    8月,对小学体育、艺术学科教师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9月,召开市级层面的工作启动会,正式实施支持小学特色发展工作。
    五、实施内容
    (一)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素质教育为主线
    创建富有生机的人文氛围和具有底蕴的学校文化,全面提升校园文化的品味与品质。进一步改善学校文化建设条件,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育人环境,树立北京教育新形象。
    (二)以深化、细化学校体育、艺术学科教学为重点
    引导和指导小学创新性地开展学科教学改革,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探寻育人规律、破解教学难题、促进质量提高。依托高校自身的办学优势,积极开发和实施具有北京特征、小学特点的体育、艺术校本课程,丰富教学内容,构建北京学校体育、艺术学科教学新格局。
    (三)以提升学生体质、人文素质应具备的能力为核心
    发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学生社团,培养兴趣和爱好。利用北京体育、艺术人才优势和独特条件,对学生社团活动开展辅导和提供智力支持。借助和整合教育部实施体育与艺术2+1项目,北京市中小学课外活动计划,吸引学生参与活动。为学生基本掌握一两项体育、艺术技能奠定基础,打造北京中小学办学新特色。
    (四)以促进体育、艺术教师自身成长为抓手
    采取进修培养、师徒结对、教学实践等多种形式加快小学体育、艺术教师的专业拓展和水平的提高。具有举办MFA(艺术硕士)资质的高校要为小学教师报考创造条件,激发教师的学习热情。通过多种政策鼓励教师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汇聚教师能量,形成北京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发展的新实力。
    (五)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势为依托
    在小学开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育和艺术教育有效实施等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提高小学专业教师参与理论研究的水平。同时,高等学校要将相关体育、艺术理论研究成果优先在小学进行实验和成果转化,探索北京高校与中小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互动的新模式。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视察工作时讲话精神的高度,认识、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提升学生素质,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学生个性的探索与创新。加强统筹和领导,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使用好专项经费。
    (二)高等学校要积极履行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办学宗旨。调动学校资源,指定部门和安排人员具体负责,鼓励教师和在校研究生到小学开展辅导,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支持中小学特色发展工作要整体设计、缜密实施,不越位、不缺位,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三)高等学校要紧紧围绕学校文化建设、学科课程教学、学生社团发展、教师培养培训、理论实践研究五个方面开展支持。抓住重点、真心投入、有效实施,将目标落实到培养学生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上。出实招、使实劲,使支持小学真正彰显办学特色。
    (四)区县教委要领导本辖区小学开展工作,指定业务科室全面负责,加强监管和督导,并将这项工作写入区县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要调动整合属地体育、艺术教育资源、给予学校具体帮扶。优先推荐和支持这些学校参与体育、艺术教育各项改革试验,搭建国内外体育、文化交流活动平台,展示相关成果。
    (五)区县教委要组织做好本辖区小学与支持单位的对接工作,围绕“一校一策”研究制定所涉及小学接受支持的具体方案,指导学校与相关单位签署支持合作协议。统筹安排好市级经费的使用,并加大投入改善这些小学在体育、艺术教育方面的设施设备条件。4月30日前,各区县将合作协议报市教委体卫艺处。
    (六)区县要制定工作方案,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分层、分类稳步实施,确保不走样、不变形。 区县对小学要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参与支持中小学特色发展工作的学校要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整体投入,以点带面。实施工作以小学一年级新生为主体,采用逐级推进的方式进行,其它年级学生逐步进入;特色建设重点在校本课程的研发与实施、学生社团的发展和学生兴趣专长培养上,逐渐充实相关内容。
    市教委将结合落实教育部有关体育、艺术教育相关改革工作部署,与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立普通中小学学生体育、艺术素质评价制度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该项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