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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答《学习时报》记者问

 编者按

  9月27日,中国与联合国妇女署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共同举办了全球妇女峰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题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共建共享美好世界》的重要讲话。就如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学习时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

  记者:作为今年全球妇女峰会的亲历者,您亲耳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请问您如何看待这次峰会,怎样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

  宋秀岩:在北京世妇会召开 20周年之际,中国与联合国妇女署共同举办全球妇女峰会,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在国际社会产生强烈反响和共鸣。北京世妇会召开以来,各国积极落实《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多措并举推动妇女发展,全球妇女事业取得显著进展。但各国各地区妇女发展水平仍不平衡,离北京世妇会确定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需要国际社会进一步采取行动。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中国与联合国妇女署以“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赋权:从承诺到行动”为主题,共同举办全球妇女峰会,旨在通过北京世妇会20周年、各国领导人齐聚联合国的机会,推动各国在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层面对促进妇女事业重申承诺,采取积极行动。这是首次在国家领导人层面举行的全球妇女问题会议,是联合国70周年系列峰会中规模最大、级别最高、反响最热烈的专题会议。峰会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全球妇女事业创造了新历史,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对妇女事业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中国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共建共享美好世界的担当。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回望人类追求男女平等走过的非凡历程,总结北京世妇会20年来全球妇女事业取得的巨大进步,直面实现男女平等面临的困境和挑战,立足中国经验、回应国际期待,全面阐述中国妇女发展观,就促进全球妇女事业发展提出中国主张并宣布重要举措,振聋发聩、激荡人心,这是中国领导人面向世界、指向未来、推进全球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又一伟大宣言,对引领2015年后全球妇女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我深切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掷地有声,极富思想性、前瞻性、开拓性、实践性,向世界展示和传达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对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这一重大国际关切问题的大视野、大智慧、大战略、大担当。一是站在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制高点上,深刻揭示了妇女的伟大作用和追求男女平等的伟大意义,强调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二是既着眼当下又放眼未来,鲜明提出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宏伟愿景和具体路径,从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积极保障妇女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四个方面立言谋策。三是立足于为实现中国梦乃至促进全球男女平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重申了中国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坚定追求,强调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四是秉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郑重承诺支持全球妇女事业和联合国妇女署工作的具体行动,为落实《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落实2015年后发展议程相关目标,为发展中国家发展妇女事业再添助力。这些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新作为,对共建共享一个对所有妇女、对所有人更加美好的世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为中国妇女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指明了方向。

  记者: 您刚刚提到,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重申中国将更加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今年是中国政府正式提出并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这20年我国妇女事业取得了哪些成就?妇联组织在其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宋秀岩:20年前,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正式提出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国妇女事业从此开启了新的征程。20年来,党和国家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妇女发展实际出发,坚持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坚持遵循规律、因势利导,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大力度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党中央明确要求,在立法决策中充分体现性别意识,在改善民生中高度关注妇女需求,在社会管理中积极回应妇女关切,使男女平等真正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社会生活各方面。这些重大战略思想,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我国妇女事业蓬勃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党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20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先后写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实现了法律化、制度化、主流化的历史性跨越。我国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国家机制不断健全,亿万妇女的平等权利得到保障、妇女福祉持续增进、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我们高兴地看到,妇女就业人数占就业总数的45%,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上大显身手;妇女参与各层级管理与决策的比例不断提高,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主动作为;本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中女生比例分别为52.1%、51.6%和36.9%,大批高素质女性成长成才、脱颖而出;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延长至2010年的77.4岁,生活生命质量明显提高。可以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的20年,是中国妇女受惠受益最多的20年,是中国妇女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的20年,也是中国为世界妇女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20年。

  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格局中,妇联组织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优势,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不懈努力。我们大力推动《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推动12个省区市建立法律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2800多个县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70多万个基层“妇女之家”发挥宣传教育、维权服务、帮扶救助等功能,500多万妇女通过小额贴息贷款实现创业就业,5000万农村妇女分别接受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近2亿人次妇女参加农业新技术培训。妇联组织以实际行动,成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有力宣传者和积极推动者。

  记者:您曾说过,中国妇女占世界妇女人口的五分之一,加快推进中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进程,既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全球妇女事业的贡献。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妇联组织将有哪些新思路新举措?

  宋秀岩:妇联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领会丰富内涵,把握精神实质,主动担负党中央赋予的使命和任务,更好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在推进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共享更加美好的世界中发挥更大作用。

  贯彻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求,我们将大力实施“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行动,以开展技能培训、推动创业就业、促进建功创优为重点,帮助城乡妇女增强本领、激发潜力,引领广大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第一线建功立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火热实践中不让须眉,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各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提高自身地位,在为中国梦而奋斗的伟大征程上展现巾帼力量、创造出彩人生。

  贯彻总书记提出的“积极保障妇女权益”要求,我们将把履行基本职能与履行政治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动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积极推动解决妇女在经济参与、决策管理、文化教育、身心健康、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多关爱普通妇女群众特别是失业失地妇女、留守流动妇女、残疾妇女、中老年妇女等困难群体,让广大妇女在妇联组织的贴心服务中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贯彻总书记提出的“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要求,我们将锲而不舍抓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普及,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一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干部培训规划和媒体舆论传播,进一步深入学校、机关、企业、乡村、社区和家庭,促进男女平等的价值理念广泛融入各行各业的工作实践和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与一切形式的针对妇女的暴力、一切有碍妇女发展的落后观念和陈规旧俗做斗争,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爱妇女、男女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

  贯彻总书记提出的“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要求,我们将坚定和平发展和合作共赢理念,充分发挥妇女民间外交的优势,大力推进国家交流框架下的妇女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往来,积极参与联合国及国际妇女事务,注重学习借鉴各国有益经验,利用国际舞台讲好中国妇女的精彩故事、展现中国妇女的发展成就,为营造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为促进全球男女平等和妇女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载于2015年10月26日《学习时报》)